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1-10   阅读: 293

国际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者将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相关经济赔偿和相应法律责任。

1.我校所有国际学生报到时须按照学校规定有序办理住宿手续,并在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国际学生擅自更换、擅自调整住宿房间,违者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2. 一年制语言生进修生结业后、被录取为学历生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标准、遵从国际教育学院留管办公室安排、重新入住新分配的公寓房间。未经学院和公寓管理中心批准,私自入住或擅自更换寝室床位者将被视为违法**,不予注册,取消学籍、勒令退学。

3.我校国际学生全员入住国际学生公寓。学校规定:除在籍博士生以外,所有我校在籍硕士生、本科生、语言生一律实行双人间入住公寓。所有国际学生必须按时交纳住宿费和水电费。

4.寒暑假需要留住公寓宿国际学生,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向学院留管办公室和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留校住宿申请表》;未履行申请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留校住宿的国际学生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理处罚。

5.经学校批准租住校外的国际学生的房租等各种费用一律由国际学生本人自理(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必须提前上报学院留管办公室报备)。租住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属地公安、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与邻里和谐共处;注意交通、治安、消防、财产与人身安全。

6.学校规定,国际教育学院、公管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对毕业生离校后的单人房间进行统一调整配,所有在住国际学生必须无条件配合(根据实际,学院给予适当考虑个别学生自愿的可能性)。

7.国际生毕业时应积极、主动、及时结清各项应缴纳的费用,必须按时办理退宿手;公寓内公共设施、学校公共物品、房间内公共电器设备有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必须在退宿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 3 天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退还宿舍房间钥匙。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未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的或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将视为违法违规留宿,学院、公寓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有权做出驱离公寓决定、发布封条公告;学校对恶意肇事者、非法居留者将予以报警处理黑名单报备

8.国际学生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进出校园和国际学生公寓,并主动配合公安人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检查、查验。

9. 国际学生应服从国际学生辅导员老师、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老师和学校保安的管理、指导和教育,主要动、积极配合公寓内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工作。

10.公寓内严禁播放大功率音响,干扰他人休息被投诉者一经核实将依规受到处罚并取消当学年奖学金申请评审资格。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国际学生在公寓内播放各种宗教音乐将被开除学籍。

11.国际学生公寓内留宿他人、晚归和私自校外住宿、酗酒、赌博、商业经营活动、传教、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饲养宠物、传播和聚众观看淫秽视频和图片、存放管制刀具和枪支、吸毒贩毒将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惩处。

12.国际学生应自觉严格遵守公寓会客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校外人员进入公寓的应提前报告、主动登记、配合保安人员进行核查。所有访客必须在当日22:00之前离开国际学生公寓。当日22:00至次日5:00严禁外来访客进入国际学生公寓。

13.学生应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水电使用和收费标准学校依据政府物价局收费标准执行,国际学生应及时缴费,自行承担欠费后果。

14.公寓房间内使用明火、或保存电热杯、热得快、电火锅、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公寓管理中心老师有权制止违章用电行为、没收违禁电器,并依法接受相应处惩。

15. 公寓内严禁存放、储藏易燃易爆物品,如造成事故和损失,存放者、储藏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刑事责任。

16.国际学生应注意防盗,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将寝室钥匙转借他人是违规行为;严禁私自调换或另加门锁;丢失钥匙后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中心;更换门锁以及赔偿钥匙的费用均由国际学生本人承担;严禁国际学生将宿舍房间门反锁。

17.国际学生必须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者需照价赔偿,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8.国际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持个人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不要把个人物品放置在公共走廊或者窗台上。阳台禁止堆积杂物。

19.国际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度。公寓管理中心老师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房间安全、卫生、秩序的检查、点验,并累计加减分。

20.受学校委托公寓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和修理。如发现住宿房间内设施设备有损坏和丢失等现象,应及时到37号楼1单元一楼值班室登记报修。

21.国际学生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宿舍管理等规定,恪守有关文明公约。**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紧急电话:

学校保卫处:0571-86915110

报警:110

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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